新華網海口11月2日電(記者 李金紅、夏冠男) 記者從海南省紀委瞭解到,近日海南省萬寧市紀委、屯昌縣紀委先後通報了25名“不幹事、不擔事”的公職人員。
  有人因領導不善,導致重大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而受到被撤職、開除黨籍的處分。海南省屯昌縣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張光維,在擔任縣農業局局長期間,縣農業局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組織實施財政補貼瓜菜大棚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造成國家財政資金149.298萬元被大棚項目經營戶騙取。
  有人因工作失職,導致重大損失被查。屯昌縣政府採購中心主任王學良,在2012年至2013年期間,縣政府採購中心未進行市場調查、詢價,僅依據採購單位提供的預算參考價及供應商的中標價來確定扶貧物資採購價格,造成價格虛高254.6萬元。
  梳理25名通報查處的案例,記者發現,這些“不幹事、不擔事”幹部中,輕者因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而受處分,且在他們的失職、瀆職行為中,大多數牽涉金錢腐敗,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嚴重者觸犯法律,直接收受賄賂,變公權為私利。
(原標題:海南:25名“懶政”官員被查 行為多涉金錢腐敗)
編輯:SN18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v58ovqnl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